四月十七日

主的决定

耶稣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因祂的义而成为义。

耶和华却定意将他[耶稣]压伤,使他受痛苦。(以赛亚书53:10)

这节经文的翻译里,“定意””这个词并没有准确地表达我们现代的用法。它实际的意思是,那是主的决定或计划。例如,英国的罪犯被法官宣判“为了女王的意愿”而被拘留,那并不是说女王因罪犯的被拘留而感到欢喜,而是她认为有必要这么做。在历史上,这句话要追溯至英国伊丽莎白时期。圣经说“主定意”并不是主因打伤祂的儿子而快乐,而是指那是主的决定和计划,祂看到那样做是合适和必要的。

希伯来语言过于精简,几乎无法完整和正确地翻译成其它语言,在那节经文的头两行中,只有大约四个希伯来词。说“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,使他受痛苦”的地方,我能找到的最好的翻译是“憔悴”或“因压伤而使他受痛苦。”被翻译成“使他受痛苦”(chalah)的词语在弥迦书6:13中也出现了。神对悖逆、顽固的以色列人说,“因此,我击打你,使你的伤痕甚重。”这里,新英王钦定本用了恰当的逐字逐句的翻译。

主耶稣,我感谢祢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大事。我宣告,神定意击打耶稣,使祂受苦。耶稣为我而成为罪,好叫我因祂的义而成为义。阿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