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月二十六日

顺服和真理

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宝血洁净我所有的罪。

团契相交是对我们是否行在光中的第一个考验。如果我们不享受与主和主内其它信徒的相交,那么我们就没有行在光中,这样,耶稣的宝血也不会洁净我们。

那么,下一个问题是,我们该如何行在光明中。第一个条件是我们必须顺服神的话。诗篇119:105说,“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,是我路上的光。”第二个要求是保罗在以弗所书4:15中概括的,他说,“惟用爱心说诚实话,[我们]凡事长进,连于元首基督。”

在这段内容当中,“行在光明中”的定义与我们在真理和爱中与信徒相交有关。我们必须愿意按真理彼此相交,但需要行在爱中。

这样,行在光明中就包括两件事:一是顺服神的话语,二是与信徒在真理和爱中彼此相交。当我们满足这些条件后,就可以完全有把握地说,
耶稣的宝血洗净了我所有的罪。

今天我们非常关注周围环境的空气污染状况,但属灵空气也被罪、腐败和邪恶所污染了。我们实在需要耶稣的宝血不断地洁净。

主耶稣,我为祢的宝血感谢祢。我宣告,我已被主的宝血洁净,因为我定义顺服祢的话、与他人有正确的关系。神儿子,耶稣基督的血洁净了我所有的罪。阿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