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月七日

 祂爱的程度

 我向撒但宣告,主耶稣的宝血为我成就了大事

在赎罪日,献祭的血必须在天父面前被洒七次,(利未记16:14)从新约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献祭,我们可以看到正好与这规定相符合。

首先,祂的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;其次,罗马士兵用拳头和苇子打祂的脸;第三,他们用作罗马刑具的鞭子鞭打祂;第四,祂的胡须被拔

出;第五,荆棘深深地扎入祂的头皮;第六,祂的手和脚被钉子刺穿;第七,祂的肋旁被枪刺入。

这就是基督的爱的程度。耗尽祂的所有,不仅放弃祂作为神的荣耀、宝座和王权;不仅放弃了作为人所拥有的几件衣物,而且放弃了祂自己的整个生命,流尽宝血作为赎罪的代价。想一想这令人震撼的事实,认识这就是神爱的程度。这是不能测度的爱。

主耶稣,我感谢祢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。我宣告,耶稣基督献出了所有──将生命完全倾倒──使我从罪中得自由。我向撒但宣告,主耶稣的宝血为我成就了大事。阿们。